2018-2019年終獎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2)
2019-01-11 09:11 南方財富網(wǎng)
(二)舉例說明
考慮到今天已經(jīng)是2018年12月30日,且是法定休假日,因此對于企業(yè)而言,2018年終獎發(fā)放時間會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基于此,下文的例子和年終獎的坑僅考慮于2019年1月1日后發(fā)放2018年終獎情形。
級數(shù) | 全月應(yīng)納稅所得額 | 稅率 | 扣除數(shù) |
1 | 不超過3000元的 | 3% | 0 |
2 | 超過3000元至12000元部分 | 10% | 210 |
3 | 超過12000元至25000元部分 | 20% | 1410 |
4 | 超過25000元至35000元部分 | 25% | 2660 |
5 | 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部分 | 30% | 4410 |
6 | 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部分 | 35% | 7160 |
7 | 超過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一除:20000/12=1667元
二找:1667元對應(yīng)的稅率為3%。
三算:20000×3%-0=600元
二、年終獎的坑在哪?
(一)為什么會有年終獎的坑?
因年終獎計稅方式適用的稅率是七級超額累進稅率,而每個稅率存在臺階(跳檔)。因此,當(dāng)所得跨臺階(或稱跳檔)的時候就存在多發(fā)年終獎但實際到手少的現(xiàn)象。比如說:
1、年終獎36000元
個稅=36000×3%-0=1080(36000/12=3000元,根據(jù)新月度稅率表適用3%的稅率);
2、年終獎36001元
個稅=36001×10%-210=3390.1元
換言之,多發(fā)1元年終獎,多交個稅2310.1元。公司好心多發(fā)1元年終獎,但員工卻少拿2310.1元。這就是年終獎的坑,害人不淺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