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日韩欧美视频二区,97色碰,99ri在线,久热福利

   您現在的位置: 南方財富網 >> 基金 >> 基金知識 >> 正文
南財搜索

基金分紅要不要交納營業(yè)稅和所得稅?

2012-8-1 10:57:32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佚名
    

  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股票的股息、紅利收入以及企業(yè)債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發(fā)行債券的企業(yè)在向基金派息股息、紅利、利息時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基金向個人投資者分配股息、紅利、利息時,不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對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國債利息、儲蓄存款利息以及買賣股票差價收入,在國債利息收入、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收入以及個人買賣股票差價收入未恢復征收所得稅以前,暫不征收所得稅。

  對個人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債券差價收入,應按稅法規(guī)定對個人投資者征收個人所得稅,稅款由基金在分配時依法代扣代繳;對企業(yè)投資者從基金分配中獲得的債券差價收入,暫不征收企業(yè)所得稅。

(南方財富網基金頻道)
    南方財富網聲明:股市資訊來源于合作媒體及機構,屬作者個人觀點,僅供投資者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延伸閱讀
商務進行時
每日必讀
基金新聞24小時排行
基金導讀
熱圖推薦

關于南方財富網 -版權聲明誠聘英才廣告服務網站地圖友情鏈接
特此聲明:廣告商的言論與行為均與南方財富網無關
www.hxqdsh.com
南方財富網 © 版權所有 閩ICP備0903558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