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基金公司采用何種費率,部分基金贖回費用,按“先進先出”原則計費。目前基金贖回費率分為兩類,一類為固定費率,這類基金的大部分(無論持有時間長短)贖回費率都不超過0.5%。另外一種采用較少,是鼓勵長期持有的費率設(shè)置。例如基金持有時間不滿1年贖回費率為0.5%;滿1年不滿2年贖回費率為0.2%;滿2年費率為0。
贖回費用的計算一般來說是按照“先進先出”的方法計算,即贖回份額時基金公司將從投資者最早買入的份額開始依次贖回。例如,投資者在今年1月買了5000份匯豐晉信龍騰基金(該基金的贖回費為0.3%),2月買了10000份匯豐晉信龍騰基金,如果3月投資者申請贖回8000份,基金公司的操作就是贖回5000份1月申購的+3000份2月申購的。而投資者需要支付的贖回費為8000×3.0604(10月12日基金凈值)×0.3%=73.4元(四舍五入取小數(shù)點后一位)。
如果投資者購買的基金是根據(jù)持有時間設(shè)定不同贖回費率,那么計算的時候也采用先進先出法。假設(shè)持有時間不滿1年贖回費率0.5%;滿1年不滿2年為0.2%;滿2年為0。如果投資者前年買了5萬元該基金(按持有時間滿2年算),去年買了5萬(按持有滿1年算),今年年初買5萬(不滿1年),現(xiàn)在要贖回10萬元。出于計算的簡便,不考慮期間基金投資帶來的增值,基金公司贖回的次序是持有滿2年的5萬元+持有滿1年的5萬元。投資者需要交了贖回費:50000×0+50000×0.2%=100元。
(南方財富網(wǎng)基金頻道)